社團法人臺北市攸惜關懷協會,回覆近期網路輿論之公開聲明:
【關於性平事件】
兩年前協會收到反應後,即依相關法令及內部程序進行處理,並向主管機關通報。
同時委請外部專業人士提供調查與法律意見,事後提交第三方律師調查報告予主管單位,也提供申訴者必要之心理及法律支持與協助,包含申訴者後續的工作支持與安排。
並即時召開理事會,依據理事決議請被申訴者離開協會,並於之後發布聲明。
— 性平事件A處理流程 —
2024年3月28日-當事人提出離職並申訴,當日理事長知情後即啟動內部調查程序。
2024年3月29日-組成團隊,並且決議聘僱兩位律師,一位支持申訴者維權,另一位主持內部第三方調查,並告知被申訴者保持界限勿有介入空間,保護申訴者權益。
2024年4月1日-召開第一次性平會議。
2024年4月3日-提供申訴者法律及心理支持,協會負責支應其金額,若離職從優發放離職金支持其生活。
2024年4月8日-召開臨時理事會議,報告事件始末。理事長指示協會內部封存當事人所有個人聯繫資料,避免當未來走性平調查及法律途徑時,發生其他令人不舒適的聯繫可能。
2024年4月10日-正式啟動第三方內部性平調查,因申訴者任職有段時間,故需進行多位內部同仁保密訪談調查。
2024年4月13日-兩位創辦人親自與申訴者父母致歉,告知將保護其個資及申訴者安全,並承諾將被申訴者先調離管理職權。
2024年6月24日-內部調查報告完成,提交主管機關,並妥善隱私封存程序。
— 性平事件A處理結果 —
2024年7月5日-召開理事會議,決議如下:
一、免去行為人職位
二、行為人需提供切結書
三、不得散布對申訴人不當言論與進行接觸或有報復行為
四、檢討權利不對等關係
備註:後續因申訴人A知道協會已盡力支持與處理,仍與協會有業務往來與合作。
— 性平事件B處理流程 —
2024年8月11日-理事長接獲反應
2024年8月12日-召開性平小組啟動調查
2024年8月13日-至8月26日-訪談調查進行
— 性平事件B處理結果 —
2024年8月17日-召開臨時理事會並決議:
一、全力支持提供申訴人法律及心理資源,相關費用由協會支應。
二、決議即刻終止與行為人名下公司的所有業務往來,並從官網移除其個人資訊。
三、正式免除行為人在協會之所有職務,寄發存證信函結束合作。
2024年9月5日-發布協會聲明
備註1:後續協助申訴人B轉介工作及保持關心,申訴人肯定協會後續作為,並保持友好。
備註2:以上律師調查均告知協會需保障其隱私,包含內部調查,未有授權不應再主動提起,造成相關申訴人等困擾。
【關於降薪】
協會與委任合作公司為不同的運作型態及法定權責。協會負責組織合法運行流程、財務合乎法定規範及簽證。
合作公司則開發工作,聘僱領班派工帶領失序夥伴就業穩定生活。
當協會面臨收支不平衡,合作公司面臨財務困難時,協會及合作單位因整體營運狀況進行組織與薪資制度調整,並依程序進行溝通。
而領班主要工作收入依附於合作公司日薪天數,後續協會也曾繼續協調領班薪水的計算機制,但領班皆表示依照後續調整,不需變動內容。
【關於資遣】
資遣事由為委任合作公司端面臨財務困境,工作業務有其變更及需求,這部分與領班期許不同,故委任合作公司決定終止部分領班的合作。
合作公司不再與部份領班配合為公司自決權限,當公司決議是終止合作後,協會立即與領班們溝通後續支持方式,最後兩位領班有表示資遣的特別期望協助之需求,協會也配合其需求,提供必要之協助。
預告離職費用、資遣費,均為退保後三日內發放,除符合法定原則外,也以收到離職領班意見後,從優依其需求計算發放。
三位領班:一位仍在職。一位主動告知認為協會已從優支持,他人無法代表其立場。剩餘一位若有任何覺得處置不妥當的感受,建議依循管道進行勞動申訴調處。
以上全皆涉及當事人權益及隱私,因此協會未特別回應其全部細節。
因在公開社群反應意見者,也非當事人,故難窺及全貌。
若協會有任何勞雇法令違反,建請依據合法程序提出申訴,若經調查有所建議改善之處,協會也將配合並改善,以符合社會及內部期待。
非營利組織及社會企業,在起步之餘,多需經過許多不易之事,而協會是眾人之事,故要符合所有人的期盼實需努力。
攸惜協會也會繼續在扶助失序夥伴、內部同仁的穩定上努力。全體同仁仍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兢兢業業盡力,也希望離職或在職的夥伴們皆能一切平安。
社團法人臺北市攸惜協會 組織正式聲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