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手好腳不去工作?那些政策無法接住的失序者們…

【本文撰寫於2025年12月11日】

在一年一度人權辦桌及市集,我們繼續跟大眾分享攸惜正在做的事情,開啟不同的對話與交流。在 #真人圖書館 中,社工利嘎也代表攸惜上台跟大家聊聊,譬如協會如何帶領無家者透過工作離開街頭、他們在工作上遇到的挑戰,其中一個我們特別想分享的是,服務對象在尋求政府救濟資源時所遇到的困難。

相對各國的社會救助制度,台灣社救法之嚴苛早已不是新聞。在台灣,如果你要申請低收入戶的話,只要你是16歲到65歲,政府都會認定你是有工作能力的人。即使你失業沒有工作,你身上還是會背負「政府假設你應該要賺到的基本薪資」,這個就叫做虛擬所得。

#社工的親身經歷節錄

我曾經有一個服務對象在公園,他是一個走路2分鐘,就需要休息1分鐘的歐基桑。所以這個阿伯他就算已經完全沒有收入,他也沒辦法申請低收入戶。如果他要符合申請條件,就要請醫生幫他開無就業能力證明。我就帶著這位服務對象去看醫生,醫生看了我的個案之後,就說:「你看我,我已經要70歲了,我這個年紀我都還可以繼續工作,他都才62欸,他為什麼不能繼續工作?」

我覺得這個真的是太困難了,因為醫生大人,您是有辦法工作到老的,但他只有小學都沒有畢業的人,你要找什麼樣的工作可以讓你工作到老,工作到身體有障礙,還是可以繼續工作?沒有辦法之下,我的服務對象就被這個醫生打槍,醫生覺得他應該要繼續工作,所以他後來只能夠繼續被放在公園。

事實上,#沒工作不等於懶散#有工作更不保證不會落入貧窮

「好手好腳不去工作」的背後,不只是工作問題,也有來自不同的環境因素和制度問題。譬如原生家庭的失能(待著一秒就會被毒打的家庭)、職場上的剝削(那份雇主不合理剝削、安全風險過高的工作)、身心問題(突如其來的生活巨變)等等。這些案例所面臨的無奈和法律困境,都是有血有淚的真實生活經驗。

我們深知制度無法在短期內改變,站在前線工作者和社會倡議的角度,我們深深希望,大眾對失序者友善一點、多一點同理和溫柔。